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

In between


很奇怪地,在台灣懶懶如一條蟲的你,
一到國外馬上如生龍活虎地蹦蹦跳跳,再怎麼冷的天氣對你而言都只是小事。
最近台灣寒流一波接著一波,但在南非可是再冷個十倍不止,
你照樣每天都想去探險,每天都是新的世界。


你聞著那邊的氣味,看著不同種族的人們互相交流,在前往一個城市後又忍不住驚訝它帶來的轉變,在人們口中的「世界上最危險的國家之一」自由自在地行走著。
在你還沒決定之前,你就知道不停地聽旅人們的故事是你這輩子最想做的事之一。
你是開始探索未知的世界後才漸漸注意到這世界脈動的人。
在這之前,你無知且幼稚,眼裡只看的到台灣和鄰國。
在這之後,你一樣無知且幼稚,眼裡看見台灣但變得積極的想往世界走去。


你看到同樣是大學生,南非的大學生眼中閃耀著光芒,頭頭是道地跟你討論他的世界觀。
你忘不了同樣是高中生,南非的高中生迫切熱情地跟你分享所學的一切。
你想起一樣是國小生(或者更小),南非的小朋友已經騎在馬上跟你揮揮手,甚至自己去繞森林一圈回來。

生活應該是這樣子的,充滿激情、熱情與創意,能夠每一天帶著一些希望起來,
充滿新鮮與體驗,充滿自己不知道的事,就算每天活得提心吊膽、如履薄冰,但也甘之如飴
,因為又學到了新的東西。
你喜歡看著一同前進的旅人們滔滔不絕地分享自己的故事,看著他們眼中的害怕擔心、落寞徬徨,或講到激情處不自禁的速度加快,甚至手舞足蹈,你記得他們的神情、動作,那是跟南非活潑輕快的氣息混和在一起的,你一想到南非就想起他們。

不知道出去玩都捨不得睡的關係,在南非無論玩到多晚隔天照樣能夠六、七點就起床(且完全不需鬧鐘)。還記得第一天到南非的早上,你五點多就醒了,而之後不論多晚睡,也能維持著同樣的節奏起床。

或許是因為同樣年輕,你們可以同樣瘋狂。
那些聊天聊到睡不著的晚上,朋友表演嘴巴吞拳頭的絕活、B-BOX等等也是興奮之餘來一下,或是談起在旅途中遇見的哪個喜歡的男生的想念之情等等,完全是坦白毫不掩飾的吐露著,因為下一次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見面。




你心裡又想起David Bowie的Space Oddity了。
回來不到一年,你心心念念著下次出去的機會。
可能要等到真的能自給自足,有本事養活自己、有能力做好一份工作再來想實習-嘴上這麼說的你,心裡可不這麼想。
心超養的你,超級無敵養,抓100次都流血了都無法止癢,最好的療育就是坐在飛機上,no kidding.








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

莫三比克政府鬆綁墮胎法律

為了降低墮胎致死的情形,南部的非洲國家,莫三比克,重新修正了刑法。
在開發中國家,因法律禁止墮胎,孕婦只能進小房間裡,以傳統藥物或療法拿掉胎兒,這樣對孕婦不僅痛苦且非常危險。拿掉胎兒的方式什麼都有:有人喝漂白水、自製肥料,有些將樹枝或雞骨頭插入子宮,或以草藥摩擦陰道的方式來引出未出世的嬰孩,甚至有人以在高處一躍而下的方式解決。
因墮胎的問題日益嚴重,莫國政府決定修改相關法律,允許特殊條件下的墮胎:懷孕前12周允許墮胎,而被強暴、危及母親性命等因素則可延至16周。
在莫國首都Maputo任職醫生的Ivone Zihao,已為修改墮胎法奔走多年。她說:「在新的法律下,婦女有機會在安全的情況下墮胎,避免死亡的風險。」
因之前為信奉天主教的葡萄牙人統治,墮胎議題在莫國仍持續爭論不休,而其他的南部非洲國家也都面臨同樣的問題。
因此,Ivone Zihao不以婦女權益,而就花費上來說:「安全墮胎比非法的墮胎省了五倍的成本。是時候開始新的方法了。」Zihao估計,莫三比克每年約有11%的產死風險是因為不安全墮胎導致,粗估整個非洲地區,620萬的孕婦因不安全墮胎致死就有29000名,而目前只有南非、突尼西亞及維德角共和國將墮胎合法化。
南非從1996年開始合法化墮胎,跟1994年比起來,南非在1998-2001年之間因為不安全墮胎而引起的死亡一下子減少了91%。
Zihao說,修改法律只是第一步而已。醫療人員素質參差、醫療設備不足也亟待加強。此外,缺乏安全感有效率性的家庭生育計畫是最根本的問題。

編譯及原文來自半島新聞:
Mozambique loosens anti-abortion laws
http://goo.gl/NNlW4i


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

小編小事


自從去實習後,才慢慢發現寫長文是怎麼一回事。(但這篇不會是長文啦)

對我來說,找海量的資料、資訊不是最困難的,反而是取捨之間,用與不用,以及最後的整理、校正等等。(不過在打這篇的同時,卻有一篇非洲的文章一直放著不理它,放到有點發霉的程度,是那種如果變成作家一定會被編輯追殺的地步。)

感謝有部落格的存在,在FB動態隨時被刷新的現在,部落格的文章卻能一直保存,而通常一篇文章也不會只有短短幾個字,排版、間距、字級大小也可以自己選擇,不用受限於FB版面,圖片、影片、歌曲更是想放多少就能放多少。

還有一點重要的是,在FB這樣人聲吵雜的地方,BLOG讓我可以歡樂做自己,不管是喃喃自語或記錄一些生活小事,都不用擔心奇怪的眼光看待,更不用避諱打卡拍照會被主管或長輩 "關注"之類的問題。之前無名時代時還可以把自己喜歡的歌嵌入網誌首頁,讓人一打開就有回家的熟悉感,這些都是FB沒辦法取代的。


扯遠了,來聊聊現在寫長文的心得吧!


覺得有一點很重要的是,長文很注重邏輯通順、易讀性,還有眼球的吸睛度(這點真的很難掌握,除非是趣味性質的,或讀者本身想知道更多。)

邏輯對我來說是一大罩門,尤其寫寫寫到後來不知不覺地偏題、花邊太多等等,都需要自己隨時注意。
而易讀性我想跟順序有關係吧!有時平鋪直敘的寫下來不是不好,而是無法激起讀者想看的、更進一步探索欲望,因此,有時順序對調是需要的(但也不是絕對)。其實,我自己認為,寫文章如果能點燃觀眾心中的小宇宙,就算小小成功了(就算一篇只有一個燃燒了小宇宙也行阿!)不過,這也跟每個人喜歡文章種類不同有關,環肥燕瘦都有人愛,要剛好一擊命中有時也需天時地利,才能人和呀。

第三點是眼球吸睛度,不外乎是加圖片、影片等等,最近越來越流行一行少少的字加上大量的圖片,或不到100字敘述一部影片就成了一篇文章了。本身認為沒有不好,如果文字解釋夠清楚或照片影片本身已經精彩到筆墨無法形容,但往往看到的並非如此。有些時候加註文字反而顯得多餘。

最近拿到了兩年前散落他鄉的畫冊了,於是自己心中有個疑問:
到底畫好一幅完整的畫,或者寫完一篇長篇文章,哪個來的困難?

我想,如果困難度是用花費時間長短的衡量的話,那應該是不會有結果的。我唯一能確定的是,文章能有個結尾,但圖畫卻不會有最好的一刻,因為完成的那一刻就開始凋零、衰敗;同樣的,文章能夠出現在網路、書本或電子書上,以任何形式保存,但圖畫一旦以科技產品的形式出現,就少了原本的感覺。想像你在電腦上看到的油畫,永遠不會比到現場觸碰它凹凸不平的表面(如果能觸碰的話)、聞聞顏料散發的氣味、注意每個角度不同的刻痕、燈光下產生的陰影、作者是以怎樣的姿態繪畫、甚至注意到某一撇可能是不小心畫錯來的真實。

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,不管是畫或文章,兩者都是需要慢慢琢磨與推敲,不管時間多久,就當作給自己的磨練吧(這樣一想寫文章的角度就放更慢了 :p)

來一首歌作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