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

給九年前的那個笨蛋

一切都很湊巧的,過年間耍廢時偶然想到,翻翻以前自己寫的日記,才發現青少年的自己怎麼有那麼多牢騷可以發阿!不誇張,全盛時期幾乎一個月就可以K.O一本,國中三年下來,扣除準備考試的那段時間,至少寫了10本的日記,還不包括跟好友一起寫的交換日記、自己寫的詩、小說及散文。

回首想一下,是國中的自己太閒了嗎?時間都花在寫日記上面了嗎?還是悶騷的個性使然,許多沒發洩的情緒剛好找個替代的出口而已?亦或者那段時間,情感就是這麼的熾烈,不記錄下來覺得對不起自己?

再看看以前寫的文字,有些過於矯情、有些耽於自溺,更多的是不斷自我盤問,問著一個又一個自己到現在也回答不出來的問題,卻依然沒有答案。14歲的葉菀菱,到底是在想些什麼?為什麼寫字的筆觸一次比一次用力,甚至任意變換字型,寫著一遍遍23歲的葉菀菱看了也摸不著頭緒的字跡?而記錄下來的事,有親情、友情,絕大多數卻是自己理不斷剪還亂的模糊愛戀。

講了一大串,最終才發現最後悔最惋惜的,居然是那時候沒有把握到的青澀愛戀。那時傳的紙條、寫的信件,還穩穩地貼在日記本上,多了一絲絲泛黃的痕跡,卻隱藏不了自裡行間透露出的曖昧氣息。「我喜歡你」這四個字,對國中生來講真的是致命的剋星,好像誰先講出來誰就輸了一樣──至少當時幼稚的我是這麼想的。說對追求者完全沒有動心是假的,但自己真的了解心意的那一刻,時間又毫不留情地飛逝,每次想起來除了怨嘆那時的自己很蠢之外,再也於事無補。

但是,我要補救什麼?就算現在9年後的自己,遇到了9年前明明很「甲意」的那個他,又能誠實地大聲地說出來嗎?14歲的自己很努力地不讓半點「喜歡」流露出來,自以為那是對他、對我都是最好的方式,把所有的悸動、感觸通通往後拋,鐵了心帶著一副冷漠面具,內心卻不停地上演矛盾的小劇場。那時沒把握住的、那時造成的遺憾,再也不是乘著時光機就能解決的事。倔強、拒絕別人的我,那時看似占了上風,卻絕對想不到多年後長大的自己卻總是不能忘懷對方。

不能忘記的原因很多,最主要的,還是因為是青澀吧!

因為青澀,所以酸、甜、苦、辣這四種味道都無比放大,容易感到甜蜜的悸動,卻也總嚐到苦澀的滋味。那時的心臟猛烈跳動著,很清楚地、有滋有味地活著,不像現在,根本如死魚一般,懷疑生活中讓人興奮的事除了加薪之外,還剩下什麼?很無聊、很務實,因為長大了,那時埋在泡泡裡的美好夢幻,全都剩下了赤裸裸的假象。

但不知道為什麼,9年後的我是多了許多人情世故,也看清了一些冷暖現實,卻仍默默地為14歲的我保留了一塊柔軟純白的地方(就稱之為少女心吧XD),固執地豎立在那裏,頑強地抵抗這世上令人心灰意冷的事情。那時的我的確不曉得什麼是愛、什麼是喜歡,卻在朦朦朧朧的時候感受到那股善意暖流;謝謝那時的他為我做的一切,不只是喜歡,而是日後回想起來,仍會在嘴角掛上一絲笑意的舉動。

或許,這就是我仍割捨不下的原因吧!遺憾不像留在沙灘上的腳印,海浪一沖刷就了無痕跡;倒像奮力咬在手臂上的齒痕,那時經歷的苦痛,多年後感受不到了,卻看到齒印時,就能猛然想起那時激烈的衝擊;或許齒印(遺憾)會越來越淡,但觸摸到的當下,卻總不敵波濤洶湧的回憶海浪席捲而來;因為銘心,所以更加刻骨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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